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原因及预防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1
。他们认识上敏感好奇,富于想像,喜欢直观模仿,但辩别是非能力差,认识事物本质的能力差,片面追求新奇刺激;他们自我意识增强,出现独立意向,逐步形成自我中心倾向,往往自命不凡 ,渴望早日步入社会,但因稚气未脱,往往不能如愿,使之理想与现实脱节,形成玩世不恭、善恶颠倒的心理倾向;他们情绪、情感不稳定、易于冲动,特别是狂暴的激情,使未成年人往往不能自控而走上犯罪道路。有的未成年人不懂法,不学习法律,不相信法律,对违法犯罪后果的严重性质预见不够。有的性格偏差,不善言谈,不与人交往,性格过分内向;有的情绪容易激动,好动好斗。还有的是特殊情况,比如生理方面某一种或几种元素缺乏或者过剩,身体器官出现病变,功能异化等。三、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 1999年6月28日,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决定1999年11月1日开始施行。该法是根据我国宪法原则,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其危害,在总结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实际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是我国法制建设史中的重大突破,对预防、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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