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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中的变态心理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9
变态心理学原文为Abnormal Psychology,直译很简单----「异常心理学」,内容主要探讨人类偏离常态的行为。以精神疾患为主轴,兼及人格违常、行为障碍等等。总体来说,人类心理是一门讨论及精神疾患的学问。为何译成「变态心理学」已不可考。
 
      「变态」一词并不坏,假如没有先入为主之见,此名词可能比「异常」甚至「不正常」好些。但是当「变态」成为社会上广为所用之嘲弄,骂人词语之后,是否还适用于学门之称,值得我们正视。倒不是「变态心理学」之名不好,而是让学生及社会大众将「精神疾患」与「变态」联想在一起,对精神疾病患者是极强烈的「社会烙印(stigma)」,甚至是侮辱。或许「变态心理」一词即源于「变态心理学」。然而,当「变态心理」或「心理变态」变成不雅词句时,Abnormal Psychology换个译名会不会好一点?期待大家一起来思考。

 

        近年发生不少重大治安事件,「XX之狼」、「XX命案」......等等,只要犯罪手法较诡异、离奇者,媒体或治安机关就往「是否为精神病患者所为」推想,有时警察单位还会有「清查地区精神病患」之重大动作。

        走笔至此,先解释一下两个大家易混淆的名词:
   
(1)精神疾患(或译精神疾病,mental disorder):指所有与情绪、认知、行为有关的疾病,其范围甚广,从最重的可能言行脱序到最轻的如「失眠」都算;
 
(2)精神病(psychosis):指的是精神疾患中较严重的一群病,常因伴随幻觉、思考障碍或情绪行为失控而致脱离现实,如「精神分裂症」。一般社会大众所说的「精神错乱」指得就是「精神病」。

        精神病患者因症状的干扰,导致判断力障碍,通常在认知功能(即脑力)上有某种程度之缺损,严重者甚至造成生活功能退化。
        要说他们会「神出鬼没,找留长头发、穿迷你裙的小姐,割她一刀」或是「阴谋杀人、毁尸灭迹」,真是莫须有之罪名,其可能性实在微乎其微。
 
        精神病患者当然也可能有暴力、犯罪行为,但机率低于一般正常人,其暴力行为以受病情影响而失控者居多,事先易于发觉,且攻击对象以家人最常见。
 
        近年由于几件不幸的精神病患伤害事件,造成社会大众之误解,更因此让患者背负「不定时炸弹」之诬名,如此对绝大多数定期接受治疗、在家庭社会中正常生活,甚至拥有工作之社区精神病患极不公平。对这些社会事件,我们当思考为何社区中仍有少数精神病患者未受到妥善的治疗与照顾,而不是将「精神病患」与暴力划上等号。
 

        科学研究已经确认,精神病是「生物因」病患。也就是说,精神病是一种「脑子的病」,它和高血压、糖尿病、肝病、肾病、心脏病一样,是一种身体疾患,不是心理问题,更不是「心理变态」。
        罹患精神病何其不幸,患者在治疗、复健期间备极艰辛,需克服许多内在(病情)及外来(家庭、社会)的困扰,家人在协助病患康复过程,也常付出过人的心血,他们需要鼓励与关怀,更需要一个公平、合理而无偏见歧视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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